合伙承包工程協議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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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項目以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范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伙承包的項目,對外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該款為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占全部出資比例________%。
2.乙方以設備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系),占________%。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產生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伙
合伙期間,一方退伙將嚴重影響合伙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伙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伙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伙項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系的協調,并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九、合伙期滿
合伙期滿,雙方按合伙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后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訂立補充協議。
合伙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