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生鮮牛奶購銷合同
添加時間: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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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畜牧獸醫局 制定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編號
廣東省生鮮牛奶購銷合同
(XX版)
收購方(甲方)
銷售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購銷時間與數量
1、購銷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負責收購乙方生產的合格生鮮牛奶,收購量 噸/天。根據季節和生產情況變化,每天允許 %的浮動。如因擴大生產規模等而增產的合格生鮮牛奶,乙方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予以收購。
購銷預算表
年 份 月 份123456789101112數量 (噸)
第二條 計價標準
以優質優價為原則,生鮮牛奶價格由基礎價和附加價兩部分組成。
1、基礎價格:以現行國家標準規定的理化指標、感觀指標和細菌指標(ⅰ級)為基礎,且不含抗生素,生鮮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價格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公布價為準)。
2、附加價格
(1)以現行國家標準為基礎,脂肪含量每增加0.1個百分點,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過 元/公斤。
(2)以現行國家標準為基礎,蛋白質含量每增加0.1個百分點,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過 元/公斤。
(3)細菌指標≤20萬/ml,在基礎價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礎價格調整:
。
第三條 質量要求
1、生鮮牛奶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生鮮牛奶收購標準,包括:《生鮮牛乳收購標準》gb 6914-86、《鮮乳衛生標準》gb19301-XX、《無公害食品 生鮮牛乳》 ny5045-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鮮牛奶:
(1)未取得健康證明和未經檢疫奶牛生產的奶;
(2)產犢7日內的初乳(生產牛初乳產品除外);
(3)有抗生素類藥物殘留的奶;
(4)患乳房炎、結核病、布魯氏桿菌病及其它傳染病的奶牛產的奶;
(5)摻雜使假、變質、有異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國家衛生安全質量標準的奶。
(7)其他:
。
第四條 交付方式
生鮮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點送交生鮮牛奶,時間為每天 時至 時,乙方應按時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點收購生鮮牛奶,時間為每天 時至 時,甲方應按時收購。
第五條 檢測驗收
1、雙方約定由甲方進行檢測時,甲方應從抽樣時起48小時內出具檢測報告,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由 負責檢測,由此產生的費用及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
2、雙方約定由取得相應資質的 進行檢測。雙方抽樣封存后 小時內由 方負責送檢,檢測費用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第六條 結算方式
貨款支付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生鮮奶檢測合格后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貨款撥付到乙方指定賬內;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依法變更或解除。
2、當發生不可抗力情況時,當事方應在事件發生后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方可調整購銷計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交奶或交送的生鮮牛奶不符合第三條規定,由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按生鮮牛奶價值的 %負責賠償。
2、甲方不按時收奶或隨意提高標準和壓低價格,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生鮮牛奶價值的 %負責賠償。
3、因違反本合同規定而拖欠奶款,甲方應當從合同約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 %支付乙方賠償金。
4、單方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有權派員到乙方的奶牛養殖場對擠奶、運輸等關鍵環節進行實地調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
。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省原料奶協調價格辦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