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崗位職責、要求
添加時間:2018-08-29 09: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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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按照工作性質劃分,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與兼職律師,按照業務范圍劃分,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按照服務對象和工作身份,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與非訴訟業務。律師職業的基本特征是。具備必須的法律專業知識。以提供法律服務為職能。受國家保護和管理。
律師職位要求
1.法學等相關專業畢業;
2.通過國家律師資格或司法資格考試或具有二年以上法律工作經驗,具有保險行業相關法律工作經驗和獨立處理訴訟案件經驗者優先,優秀應屆畢業生也可考慮;
3.掌握相關保險、風險控制、法律等知識,并能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應用于保險業實際工作中;
4.形象良好,具有較強的責任心、溝通協調能力和分析能力。
律師崗位職責
1.公章集中的法律審查工作,包括分公司保險協議、外簽合同、訴訟文書、非制式業務單證等;
2.機構訴訟案件的處理、上報和總結,及外聘律師和司法機關關系的協調和處理;
3.機構重大疑難的理賠案件和咨訴案件的參與處理,出具法律意見,提供法律服務;
4.機構重大經營決策的法律分析,法律咨詢的回復;
5.機構重要規章、制度的合規審查;
6.機構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的法律保護、勞動糾紛和代理人糾紛的處理;
7.機構干部或業務部門的法律培訓;
8.其他需要法律崗參與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