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是什么,那么要先知道工傷是什么?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責任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工傷需要通過法律法規程序進行認定。認定工傷后就可以獲得工傷保險的賠償。下面好獵頭小編帶您詳細了解一下常見的工傷保險的知識。
1.什么是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又稱職業傷害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之一。是指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或在規定的某些特殊情況下所遭受的意外傷害,或是患職業病,以及因這兩種情況造成死亡、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時,勞動者及其供養親屬(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的物質補償。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也包括生活保障所需。
2.參加工傷保險有什么好處?
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發生工傷后,不僅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及時、足額享受由工傷保險基金發放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而且在相關部門的監管、督促下,能有效保障工傷職工及時、足額獲得條例規定的各項待遇,包括獲得從工傷保險基金長期領取的待遇,從而解決職工工傷后維權困難、待遇落實難、長期待遇得不到保障等問題。
3.哪些單位必須為職工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都要依照法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繳納工傷保險費。
如果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卻沒有參加,政府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責令其限期參加,補繳工傷保險費,并且追加保險費的滯納金;對逾期仍然不參保繳費的,并處罰款。沒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工傷職工的醫療、待遇等費用都由該用人單位承擔。
4.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個人需要繳費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職工參加工傷保險,所有費用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
如果有的職工不是全日制從業人員,他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就業,那么他就業的各個單位都要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如果這樣的職工發生了工傷,工傷保險責任由他正在工作時的受到傷害的單位負責。
5.建筑業等流動性大的單位職工如何參加工傷保險?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像建筑企業這類使用農民工較多、職工流動性大的企業,因為職工工傷維權能力弱、工傷待遇落實難等問題,國家要求用人單位有義務為每個職工參加工傷保險。
針對建筑行業的特點,建筑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筑項目使用的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按照用人單位參保的建筑施工企業應以工資總額為基數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保的,可以按照項目工程總造價的一定比例計算繳納工傷保險費。
對未提交參加工傷保險證明的建設項目,視為安全生產措施落實不到位,住建部門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6.職工發生工傷后該怎么辦?
(1)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應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具體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等。
(2)工傷醫療。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參保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所需費用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康復。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勞動能力鑒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5)工傷保險待遇。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經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經認定為工傷后,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通過上文小編對于工傷保險的常見知識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工傷認定后都是可以獲得工傷賠償的,職工在工作中受傷后一定要先去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期間待遇、工傷醫療終結后一次性發放的待遇、工傷醫療終結后定期發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