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個用人單位工作十年的,是屬于老員工了,這是比較難得的,但在實踐中用人單位辭退老員工的行為是時有發生的,而辭退勞動者就需要解決賠償的問題,那么在用工單位干了10年被辭退有補償嗎?
一、在用工單位干了10年被辭退有沒有補償
工作十年的老員工被辭退有沒有賠償,依據用人單位辭退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違反辭退的,應該賠償勞動者十個月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十年有多少年休假
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我國有哪些法定假日: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單位違法辭退怎么辦
很多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往往都是在未經謹慎考慮后做的決定,既沒有勞動法上的依據,也沒有公司規章制度上的支撐,卻又無法采取協商解除的方式解除勞動關系,這個時候用人單位就面臨著需要支付違法辭退賠償金的風險。
作為勞動者,在遭到用人單位無理辭退后,一般都會覺得十分憋屈,但深圳勞動仲裁律師創勤律建議,勞動者可以收集相應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但需確認是選擇繼續工作還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辭退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但無需另外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計算年限用工之日起連續計算。
一般勞動者都會選擇主張違法辭退的賠償金。因為屆時雙方的關系可能已經十分緊張,不利于雙方保持良好的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