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業的管理過程中,需要有人來做壞人,沒有人做壞人,企業的效率與基本秩序將無法保障,這是非常淺顯的道理,同樣也是老板不愿看到的情況。那么,壞人究竟應當由誰來當呢?最適合充當這一角色的就是中層管理者,而非高層。某權威教授曾說過一句話:“中層管理者的最大職責在于配合老板管理好員工,所以中層管理者懂得將‘黑白臉’管理哲學用到工作上,自己唱“黑臉”,老板來唱“白臉”。這就是目前所倡導的領導力法則:領導做好人,自己做壞人。
案例:某公司有位員工的母親生病了,為了很好地照顧母親,他在一個月內請了三天假。按照公司規定一個月內請假三天就要被扣除當月獎金。但這位員工借助其他時間按時完成了自身分內的工作。到了月底,公司管理者并沒有因此而法外開恩,依舊按照公司規定扣除了這位員工的當月獎金。有人認為公司領導者這種做法會打擊到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也有人認為管理者這種做法是為了提升公司制度的權威性。老板了解到這件事之后,肯定了公司管理者的做法,同時也獎賞了這位員工,并看望了員工的母親。
以上就是中層管理者做壞人,高層管理者以及老板做好人。正如知名經濟學教授說過,當問題出現時,領導不要出面,要借助管理者去行使職權。如果管理者無法處理好問題,才需領導出面解決問題,讓管理者在前面做壞人,自身在后面做好人。畢竟好人難做,壞人相對容易做,領導這個“好人”要保護好下面一群“壞人”。
做好人,不是你想做就可以做的
正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管理過程中,一是一,二是二,錯就是錯,對就是對。“黑白臉”好似在玩弄政治把戲,而這恰恰是講“規則”的表現。
公司高層的職責在于制定方向與政策,中層的職責在于執行既定的政策與制度。由此來看,高層就需要有靈活處置的權利,而中層卻不具備這種權利。例如,一位銀行的高層想讓公司接收一位人員,如果不答應對方可能會在其他方面出難題,這時,聰明的高層領導者會選擇一口答應,因為他清楚在中層管理者那邊,一切都會按既定的程序與制度來走,該接收就接收,不合格就不接收。表面上高層領導者做了好人,實際上沒有做什么,只是將做壞人的機會留給了下屬。
企業就像是一座大廈,高層管理者居于最頂端,中層管理者居于中端,頂端可以適當地做出輕微的擺動,甚至這種輕微的擺動對整座大廈的穩定有利,否則這座大廈將無法經受住風雨的洗禮。但中層管理者卻不能搖擺起來,否則這座大廈可能轟然倒塌。
在這里并非是說高層管理者有多了不起,而是雙方的職責有所不同來決定的。中層管理者需要“硬”,寧折不彎。必須按照正確的規則與程序做事,這就是管理。而高層領導者需要“活”,一可以靈活成三,這樣才有可能三生萬物,找出正確的方向,做正確的事,這就是領導。
做壞人,會有好的前程
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做壞人,因為做壞人容易得罪人。表面上來看,得罪人會失去“群眾基礎”,惡化人際關系,沒有任何好處。但實際上,得罪人可以為其累積重要的政治資本與人力資本。一方面,在領導來看是敢于為了公司得罪下屬,是責任感的表現,同時也是又能力的表現,能夠對其委以重任。另一方面,在下屬來看,敢于得罪人的管理者,有魄力、有追求,追隨這樣的領導會有好的照應,也會有好的前景。值得注意的是,做壞人不僅能樹立自身的威嚴,還會有好的業績。
有位優秀的人才去一家效益不好的企業任職老總,他發現了許多問題,如許多供應商依靠這家企業發財,盡管這些供應商的關系錯綜復雜,但他還是對這些供應商進行了一次清理。一天,有位領導給他打電話希望他照顧一個關系,他說:“這個人干一個項目,就要掙3000萬,太過分了。想要照顧他,必須去掉一個零。”這種做法的確得罪了很多人,卻得到老板的高度認同和贊賞,盡管他已快接近退休年齡,依然對其加以提拔重用。當時,企業老板對那些反對提拔他的人說:“我們提拔的人中有院士、有博士、有碩士,也有什么也不是的,但卻是能為企業干事的人。”
許多人都清楚,得罪他人,就是為自身樹立敵人,犧牲個人利益,這是每個人都不愿看到的,也不愿去做的事。但這些人卻幫助老板解決了阻礙企業發展的難題,為企業創造了利益,這就為自身以后積累了重要資本,職業前景會變得開闊起來。尤其是對于那些年輕的管理者來講,不怕得罪人是非常重要的品質,年輕的時候就變得如此“圓滑”,很難得到老板的賞識。
總之,對于下屬而言,千萬不要試圖讓領導來承擔管理者的責任,這是自身的責任,就需要勇敢的承擔起來,老板會看到,并且記在心里,他還會在其他方面支持于你。當你承擔不起來時,他必定會幫你扛起來。有一句話說的好:“一個管理者一定要明白這樣一個帶有普遍性的道理,老板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你怕得罪你的下屬,你不得罪就要他得罪,雇你何用?當他知道你不敢得罪人,你的職場前景也就差不多到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