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是人力資源工作之一,績效考核的目的是激勵員工更好的工作,但是好獵頭發現有時候績效考核并不是萬能的。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績效考核就會失靈。
薪酬水平嚴重失衡
比如研發和銷售團隊收入失衡時。研發團隊花費大量心血完成項目,交付后,銷售拿到高額提成,而研發只拿了點績效工資,沒有半毛的獎勵。這時候,研發人員會感覺嚴重不公。因為人力資源的績效工資頂天了也就那么個幅度(一般在0.51.3倍之間),與銷售拿到的高額提成比,杯水車薪。此時無論你指標考核怎么科學合理,都沒用了。薪酬基數給限死了。人力資源的績效考核此時失靈,必須有其他的激勵機制了。
怎么辦呢?給研發加薪嗎?當然不是。加薪加重企業的固定成本負擔,同時無限加薪也是不可能的,另外加薪幅度與銷售提成額度可比性也差。
此時提供一種激勵研發人員的思路:項目制。外來的項目從合同金額中提取一定比例(要經過測算)作為研發人員的項目提成;內部產品研發項目,設置項目獎金,根據項目進度、質量、成本等考核兌現。兌現的時間方式須根據自身情況斟酌。銷售和研發,這兩個一線部門,一般在基本薪酬體系之外,都要單獨設置考核激勵政策,才會有效。
考核與實際工作脫節
1.指標選用脫節
A、有些企業把專業技術知識、溝通能力這些內容也列入考核表,這是不合適的。這些屬于任職資格評估的內容,不應列入績效考核。(這里要注意能力素質和行為態度的區別,行為態度指標是可以進入考核表的,不要混淆)。
績效考核,顧名思義,是對員工工作業績成效的考核,檢驗員工工作目標達成情況的。不要什么都塞進去,累贅而無效。
B、指標選用未聚焦主要工作,比如考核電話營銷人員,她的核心職責就是找到意向客戶、約談成功、簽約成功。相應的指標就該突出這些核心工作。其他的諸如計劃達成率、電話撥打次數、郵件發送等工作,都在其次,可考可不考,考也只應給小權重。過程行為指標永遠不該占主要權重,雖然過程很重要,但是考核檢驗點應該放在結果為主,尤其一線部門人員。
指標就是員工工作的導向,指標設置必須緊扣重點工作,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甚至脫節偏離。
2.目標值脫節
A、目標定太高,殺雞取卵。某個指標目標定太高,會在指標間形成厚此薄彼現象,影響其他指標的實現,甚至連鎖反應。比如定個極高的銷售指標,勢必要加大銷售費用、人力等投入,勢必削減對別的諸如研發等投入,導致研發目標實現難度加大。企業資源是有限的,必須考慮到重點性、均衡性。
考核的導向也是對企業資源的調配,調配失敗,考核起不到對實際工作的促進作用,考核失靈。
B、目標值定太低,太容易實現。帶帶手就完成了,考核都是滿分,起不到壓力鞭策作用。此時考核當然失靈。目標偏低,一般是在缺乏經驗值情況下,一般不多見。
目標太高太低,都會出現奇怪極端的考核得分,要么滿分,要么趨近零分,或類似。設置偏差太大了,脫離實際。所以指標目標值設置要參照歷史經驗值、對標同行值等。
C、遇到產能瓶頸。就那么多人和設備,任務飽和了,定再高的目標,也實現不了(當然是在出工又出力,人人都敬業的情況)。這時候再考核也不會出更高業績了。已經不是考核的問題了,是產能擴充的問題。
相互打分
有些企業為了體現部門之間的相互牽制,設置滿意度評價,部門之間互相打分評滿意度。這個本意是想促進部門協作、拆除;部門墻,實際作用是無用、形式。估計用過的都有體會,誰關系好,誰打的高。
績效評分變成搞關系的工具,績效考核失靈。
部門之間的考核,還是要以工作成果的交付、質量等檢驗為依據進行評價。打分方式也不能相互打分。而應該是各部門提供數據,由單獨的評分機制依據客觀標準評分,以保證考核得分結果的公正準確性。
數據統計過于繁雜麻煩
比如有單位考核軟件研發人員的BUG數。每月助理人員提前很多天就開始統計,計算BUG。不說這是多么枯燥無聊的事,壓根就是徒勞。
軟件設計這些,應以成果交付為主。比如軟件功能研發,他按時完成,功能模塊驗收合格,那就是合格了。簡單省時的考核方式。計算過程中的BUG數有多大意義?勞民傷財。統計人員也私下里怨聲載道,埋怨數據統計太繁雜,到逐步懷疑這個指標的必要性。
繁瑣大量的統計工作,會大大增加考核的難度,從而影響考核的效果。其實這也是指標設置問題,指標設置中本就有可衡量的、成本經濟的原則。一個指標數據統計投入的時間人力太多,則說明該指標不合適用于考核。管理的成本高于管理的目標,本末倒置了。
人力資源績效考核不是萬能的,有時候未必能夠對員工的工作起到激勵作用,這時候就需要其它的制度與其相結合促進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