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HR撞破領導的“好事”以后
添加時間:2018-09-14 09: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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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HR,雖然錢不多且壓力大,但是工作還算得上體面,至少是受人尊敬,說出來不會有失身份,特別是在單位,HR在一定程度上還掌握著干部職工的生殺大權,干部職工都會有所“忌憚”。
無論是過去的人事部,還是現在的人力資源部,掌握實權已是不爭的事實,體現在招人上,在用人上,在晉升上,在考評上,等等。也正是基于這些實權,在日常工作中,也不免可能有機會給部分不懷好意的人去鉆營。
當這種鉆營與自己的領導上司結合以后,那更是會產生極壞的負面影響,并在單位造成一種不良的歪風邪氣。網上曾有個例子,講到一位下屬正巧撞上領導收受別人好處,然而,下屬就瞬間石化了,因為不明所以,從而不知所措。
類似的情形也許還有不少,比如撞破領導的地下戀情時,被領導協同干了一些不合規矩的事情時,遇到領導基于某種目的讓別人背鍋時,知曉領導的某種見不得人的個人隱私時,看到不該看到的內部信息時,聽到不該聽到的機密消息時,這些時候都會考量HR的應變能力和職業道德,畢竟,誰叫HR平常跟領導走得比較近呢!
作為HR,平常接近領導的機會比較多,自然而然有可能就會撞見上述網上所列的種種“尷尬”的情況。然而,大部分滑頭的HR會選擇性暫時失明或暫時失憶,裝傻充愣當作什么都沒發生,甚至從此和領導同上一條船,穿上同一條褲子。
也許,從此成為領導的心腹,倍受提拔和重用。然而,這樣的重用真的好嗎?在如今反腐倡廉、作風趨緊的大環境下,這樣的領導敢于這樣的作為,必然會在不久的某一天東窗事發,而到那時,作為心腹的HR必然會被拔出蘿卜帶出泥,一并被處理。
所以,從職場厚黑學長遠謀劃的角度也好,從職場心靈雞湯自我保護的角度也好,撞破領導的“好事”,絕不能簡單地選擇性失明或失意,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具體對待,這不單是出于單位的全局利益考慮,也是為自己的將來有所打算。
如果是非原則性的小事,能夠帶過去的,無傷大局,可以選擇當作沒發生,畢竟,人無完人,不必苛求,更何況是面對領導,只是要記得給領導尋找一個體面的臺階下;
如果是原則性的大事,切忌同流合污、隨波逐流,該堅持的原則一定要堅持,該有的立場一定要站穩;同時,在堅持原則、站穩立場的前提下,給予領導善意、婉轉的警示、提示或暗示,引導他們自我反省、回歸正途,能夠及時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及后果性,并且注意這種提醒的方式、方法、時機、場合的選擇和把握;當然,這種提醒往往有些不會奏效,并招致領導的反感和排擠,如果是這樣的話,在可能的條件下,盡快申請調換工作部門或是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