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師崗位職責及職位要求
添加時間:2018-12-19 15:43:07
瀏覽次數:
0
講師,是高等學校中職別次于副教授的教師。
講師職位要求
1.熱愛教育事業,教學經驗豐富;
2.具有較廣博的文化基礎知識和業務水平,既精通自己擔任的課程,還要懂得其他學科知識;
3.語言規范、準確、發音標準,吐字清晰,說話生動、有邏輯性;
4.愛崗敬業,有良好的師德;
5.較熟練操作辦公軟件,能制作PPT教案等;
6.具有教師資格證書;
7.一般要求碩士以上學歷;
8.一般需要助教工作滿四年,發表cn期刊文章4篇、主持市級以上科研項目一項,獲得校級以上獎勵。
講師崗位職責
1.講授、輔導高等學校的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的課程;
2.答疑、批改作業,以及組織課堂討論;
3.參加實驗室建設,指導實驗教學;
4.組織、指導生產實習和社會實踐;
5.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
6.編寫教材及講義,進行教育教學研究或技術開發;
7.進行學生學習成績的考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