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標準有沒有封頂?
添加時間:2019-01-08 11: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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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公司里面,如果說是自己沒有過錯行為,但是公司加班加點不發放工資這種行為的話,那么自己就可以得到一些經濟補償,那么這個費用是不是沒有限制?
有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還有一個新條款,即經濟補償金的限制封頂條款:“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法規定要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還有一個新條款,即經濟補償金的限制封頂條款:“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也就是說只要是勞動者月工資不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就不受12年封頂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