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張家界,有一位老人到派出所要求開具一個“我孫子是我孫子”的奇葩證明,主要目的就是為了讓自己的孫子上學。起因是這樣的,楊某和妻子在張家界的縣城買了房子,這樣自己的孫子也就可以在縣城上學了,然而學校卻要求楊某證明他的孫子是他的孫子。
楊某沒有辦法,頂著高溫,做了一個多小時的公交車到派出所,專程為孫子的上學情況開一份證明。當派出所民警知道楊某來意,并且打開戶口本的時候發現。戶口本上明確的標注了楊某與其孫子的親屬關系,并加蓋有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根據規定派出所可以不給楊某開證明的。
但是派出所的民警看到楊某期盼的眼神,最后還是給楊某開了一個“楊某的孫子就是楊某孫子”的證明,但是這所學校也遭到了派出所開證明懟。派出所稱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出具奇葩證明,為何還要求辦事群眾一而再地到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請你單位三思而后行。
雖然國家三令五申的禁止開具這種奇葩證明,但證明我媽是我媽,我就是我,我還活著等等的奇葩證明是非常多的,基層不落實,很多老百姓無奈只能為這種證明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