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崗位職責及相關職位要求
添加時間:2018-12-20 11: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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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教全稱幼兒教師,是教師隊伍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力量。她們主要以女性教育者為主,負責教育學齡前兒童也就是幼兒。
幼教職位要求
1.要有執著的事業心;
2.要自信、自尊;
3.要有良好的自我形象和個性品質;
4.要有愛心和童心;
5.要有較強的溝通能力;
6.要有較強的組織教育活動的能力;
7.要有自學能力;
8.具備教師資格證書,掌握教育規律;
9.普通話標準,通過相關測試。
幼教崗位職責
1.承擔一個班的教育工作,根據國家規定的幼兒園課程標準,做好備課方案、教學計劃等前期準備工作;
2.觀察了解幼兒,結合本班幼兒的具體情況,創設良好的教學環境,完成教育任務;
3.采用以游戲為主的教學方式,對學生進行啟蒙教育;
4.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指導并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和做好衛生保健工作,照顧學生生活;
5.正確評估幼兒發展;
6.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系,了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務;
7.參加業務學習和幼兒教育研究活動;
8.定期向園長匯報,接受其檢查和指導。